3月15日,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祖新出席会议并传达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培、孙海波、杨维海、张己朋出席会议,副区长孙宏义及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审议并通过《埇桥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埇桥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乡村振兴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一号议案(加快符离、循环园、宿徐园(埇桥园)等片区开发的议案)意见;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二号议案(关于加快实施基本农田高标准建设的议案)的意见;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三号议案(关于加快北部山区综合治理的议案)的意见;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张祖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一次会议,也是新一届全国人大的首次会议。要充分认识本次大会的重大意义,提高站位抓学习,全面发动抓宣传,深入贯彻抓落实,把大会精神落实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中,为现代化美好埇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恪守“三个责任”,充分行使职权,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守“三个原则”,规范行使职权 ,当好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要坚守“三个自觉”,高效行使职权,形成风清气正、履职为民的良好风尚。(孙启梦)